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各类退休人员统计工作,请根据我校《教职工退休暂行规定》(药大人〔2002〕161号)的相关内容,做好本单位2021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女性干部退休年龄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如以上人员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未申请自愿退休,则年满六十周岁才能办理退休手续。
2、关于博士生导师延退问题
根据学校2015年7月12日校务会通过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的建议”,2012年(含)前学校批准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博士生导师年满55周岁时可申请自愿退休),可申请延长退休年龄,但不超过65周岁;2013年(含)起按《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审定实施办法》评审通过的博士生导师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博士生导师年满55周岁时可申请自愿退休),教授可按相应标准延退,但不超过63岁。
3.关于材料报送的具体要求
请各单位填写《2021年退休、自愿退休及申请延退人员统计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yyguna@163.com),如本单位无退休、自愿退休及延退人员,亦请在统计表上注明“无”。其中申请自愿退休人员填写《中国药科大学自愿退休备案表》(纸质版1份),延退人员填写《中国药科大学申请延退备案表》(纸质版1份)。请各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20年9月30日下午4点前送交人事处(江宁校区行政楼725室)。
联系人:顾娜
联系电话:86185090
人事处
2020年9月16日
2021年退休、自愿退休及申请延退人员统计表.docx
中国药科大学自愿退休备案表.docx
中国药科大学申请延退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