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人函〔2020〕45号
各单位、部门:
我校2020年有评审权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本次评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本次评聘范围为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及申报之日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本次评聘系列为我校有评审权系列。
二、基本条件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申报教学系列讲师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理论知识要求
申报思想政治教育讲师及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者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有关理论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2008年以后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职辅导员须取得由省教育厅组织的辅导员培训结业证书。
三、申报评聘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学士学位(实验师放宽到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2.具有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4.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0年以上。
(二)工作业绩、成果要求
1.申报教学系列讲师及实验师者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2)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以上,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3)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2.申报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及高校教育管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者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论文1篇以上。
(2)工作实绩突出,所从事的工作得到广泛好评。
四、直接聘任条件
(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3个月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可直接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1.获得硕士学位3个月以上。
2.本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或专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三)其他
出版、卫生技术、会计等系列人员通过相关等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达到相应任职年限,可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五、时间安排
11月10日前个人申报、部门汇总
11月17日前资格审查、材料公展
11月23日前认定和评审
11月27日前将公示后的认定和评审结果交人事处
12月10日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审核聘用
六、有关政策说明
(一)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药大人〔2008〕55号)规定,初次聘任人员,岗位工资及岗位绩效津贴享受相应职务的起始级。对于现聘用在管理岗位的职员,七级及以下职员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学校暂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不兑现相应待遇。
(二)关于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和表彰奖励的要求
1.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或作为其他作者发表的论文不作为评审材料上报。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
2.为促进科研团队建设,科研项目排名以科技处备案为准,科研经费以课题组长在科技处备案的经费分配方式或科研经费卡为依据。
3.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申报职务所从事的专业工作相一致。教学改革成果、教学获奖与科研成果、科研获奖一视同仁,均作为评聘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音乐、体育、美术等特殊学科教师的专业获奖等同于相应的科研获奖。
(三)关于时间界限
申报评聘人员的任职资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四)关于转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说明
需转聘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从事1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考核确实符合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并能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可受聘该专业技术职务。
(五)关于重新申报问题
上一次评审未通过的人员,须有新的成果方可重新申报。
(六)关于在外脱产学习、进修人员聘任要求
对于我校在职教师在外脱产学习、进修或合作研究的,若其满足申报必备条件,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七)本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财处采取一次收取统一支付的办法(注明:20120年中级职称),其标准为100元。直接聘任人员不收费。
(八)学校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院部,由院部组织认定和评审。人事处组织除院部以外的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评审工作。
七、材料报送
(一)人事处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2020年中初级职称工作试行在线申报(申报平台:http://i.cpu.edu.cn/),请申报人积极支持与配合。
满足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条件的申报人申报时选择转定定级申报入口,详见附件1。
需要参评中级的申报人选择中级职称申报人口,详见附件2。
(二)申报系统中,学位、学历等基本信息直接从人事系统中提取,请信息不完善的申报人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人事处综合办公室进行基本信息补充。联系人乔昕,电话:86185557。
(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还将论文(封面、目录、原文、封底)、论著(封面、版次页、前言或后记、目录、tyc1286太阳成集团、封底)或专利证书扫描件上传。
除上述材料外申报教师系列讲师者还上传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专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上传基础理论知识合格证书或岗前培训结业证书扫描件。
(四)申报人导出的《中国药科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中国药科大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管理岗位中级资格申报表》、《管理岗位初级资格申报表》,均需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所有申报人员请于11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所属院部或人事处。
各院部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果汇总表》(系统导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盖章后交人事处。
评聘工作结束后,各院部于11月27日前将通过人员的两份纸质《申报表》交至人事处,另一份由院部妥善保管10年。
联系人:谢滨新,联系电话:025-86185066,电子信箱:binxin916wel@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转正定级人员操作手册.rar
附件2:参评人员操作手册.rar
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