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工考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32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具体工种见附件1。
二、考评对象
高级技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2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技师: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1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等级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21年8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等级工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
三、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能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2、取得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或技师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达5年可申报上一等级;取得初级工或中级工证书人员,本等级工作年限满5年可申报上一等级。
3、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4、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5、申报晋升等级的工种必须与申报人现从事工作相一致。
(二)各等级申报条件
申报中级工: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10年;
申报高级工: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20年;
申报技师:具备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申报高级技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在技师岗位任职期间,在公开发行的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和工艺技术难题,业绩明显,具备传授技艺的能力。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类破格申报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工勤人员参加技能竞赛获得破格资格的,按技能竞赛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1、申报中级工、高级工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
2、申报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格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高级工岗位期间,连续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取得本工种(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人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3、申报高级技师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个人奖励证书);具有绝技、绝活、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申报指标
高级技师:各部门不限名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技师:后勤服务集团限申报5人,其他各部门限申报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高级工、中级工:部门不限名额,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由人事处负责审核。
学校推荐名额:高级技师不超过1名,技师不超过6名,高级工不限。
五、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中级工、高级工
申报人员应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并参照附件4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本部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签名,于5月14日前提交至人事处。
(二)高级技师、技师
1、校内申请:
申报人员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2)一式二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根据各等级名额择优推荐,于5月14日前将纸质版《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及电子版《2021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汇总表》(附件3)报至人事处。
2、考核申报:
通过校内评审后的被推荐人参照附件4要求将相关材料(高级技师相关要求会另行通知)提交所在部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签名。同时部门需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量化考评表》(附件5)并盖章,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相关材料及公示情况说明。
注:所有申报人员均要进行师德师风考评,填写《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
联系人:须春君
联系电话:86185066
电子邮箱:cpuxcj@126.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32号).pdf
附件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评审批表.doc
附件3:2021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汇总表(技师、高级技师).xls
附件4:2021年等级工、技师申报须知(高级技师另行通知).docx
附件5: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表.doc
附件6:高级技师、技师量化考评明细表.docx
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表.doc
教师思政和师德师风鉴定表填报指引.pdf
人事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