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20〕2 号)精神,现就我校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守科学精神,师德师风高尚,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对已经获得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等重大人才工程支持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
二、推荐名额
教育部分配至我校名额为1人。
各单位、部门择优推荐候选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1日上午11点前将《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申报人汇总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论文tyc1286太阳成集团、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到邮箱axgun86@163.com。
联系人:朱艺林
电话:86185557
人事处
2020年3月26日
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汇总表.xls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人厅函[2020]2号.pdf